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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使用农资产品注意事项
政和县消保委2008年第1期消费提示
2008年315期间,县消保委组织农业、工商等执法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农资市场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市场上仍有不合格产品存在,为此,县消保委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农资产品时要注意: 一、购买渠道要正规:一定要到具有《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化肥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齐全的商店购买; 二、把好商品质量关:购买前应认真阅读商品外包装文字(含产品介绍、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生产厂址、批准文号等),特别要查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千万不要购买“三无”产品,也不要购买没有中文标识的产品。使用时要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或向农业专业人员咨询。 三、各种证据要保留:要妥善保管好购货凭证、商品外包装及内标签。 四、及时投诉索赔:一旦发现农作物生长异常,及时请农业业技术部门到现场检查指导。若证实属农资商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应及时向经营者或生产商索赔,若发生纠纷可向工商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15。
政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08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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