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忽悠学生 MP4“一修再修”
新买的MP4有杂音,听不清英语对话,店主忽悠是中病毒,没使用几天屏幕却整块掉下来,保修期内店外维修,寄往厂家还要自付邮费……这样的MP4,你还敢买吗?
5月20日,顺昌县消委会接到了一位特殊的“投诉者”——一篇长达三页纸的投诉信,投诉人是顺昌某中学的小蒋同学。信中称其于“五.一”期间在城关一音像店购买了一款MP4,用于练习高考英语听力使用。商家介绍该机是如何如何的好,当小蒋想试听一下效果时,商家却称新机电池没电无法试听,并保证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小蒋购买了该款MP4后,店主居然在收据上写“三个月后邮费自付”的字样。
小蒋回宿舍将MP4充电后,一听里面的杂音大的根本听不清英语对话。小蒋来到店里要求更换,店主称没有同型号的产品拒绝更换,只是将机子拿到外面去修了一下。可能是店内的环境太嘈杂的缘故,小蒋把MP4带宿舍试听杂音仍然存在。
焦急小蒋再次来到店里,要求将机子寄回厂家维修。店主声称这样不容易听出的杂声即使寄到厂家去,也只是原封不动的给寄回来的。店主还“负责任”的说有杂声肯定是下载时中了病毒,店主“好心”地帮小蒋的机子杀毒。
无奈的小蒋只能接受这台带杂音的MP4,可是仅过了几天MP4的屏幕居然整块掉下。小蒋又几次来到店内,并一再坚持将机子寄回厂家修理。店主以“三个月后邮费自付”为由要求小蒋承担邮费,几天后等到的却是:“此款机型已停厂,具体情况会通过店主告知他。”小蒋只得找店主协商更换机型,可是店主却一改当初的态度。
忙于高考的小蒋没时间与店家多做理论,只好将整个事情的经过写信寄到消委会。消委会工作人员接到这起特殊的投诉后,立即到该音像店,就电子产品厂家的保修期是一年,店主却自作主张的在收据上注明三个月,仅凭这一点就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利。通过工商人员对店主的教育,最终店主同意更换一款同功能同等价位的机子给小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