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消委会发布第三号消费警示
日前,南平市消委会受理多起消费者投诉,称袋装鲜奶、盒装鲜奶呈“豆脑”状,在各类市场销售,消费者食用后多有不适。据市消委会调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并跟踪进行调解。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食品、饮品安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连日来,我市持续高温天气,气候十分反常。鲜奶、乳制品的生产、包装、运输、贮藏任何一个环节的安全质量都不容忽视。为此,南平市消委会发布2008年第三号消费警示。
一、警示从事鲜乳及乳制品的生产厂家要引以为戒,严格把好产品的质量关,保证生产、包装、运输、贮藏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品质质量安全。保障市民吃上安全放心的鲜乳和乳制品。
二、警示广大经销商把好进货关,对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饮品,要严格把好检查验货关,发现问题及时下架,不得继续销售或低价销售。出现问题要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解决消费纠纷,问题严重影响面大的纠纷消委会将提请有关执法部门依法从严查处。
三、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鲜乳或乳制品要到正规的超市、商店购买,购买时要仔细查看包装袋(盒、罐)上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保质期,切勿贪图便宜,购买低价或三无产品。购物后严格按照产品说明贮藏与存放。发现问题,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或到当地消委会和有关职能、执法部门投诉、申诉。
南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监督投诉电话:8820222
南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网上投诉地址:www.wy315ok.com
南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0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