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消委会2008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申诉、投诉463起,已结案446起,处结率96.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25万元,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286人次。
(一)家用电器的质量问题较为突出。受理的有关质量问题的投诉125件,占投诉总数的27%,电视、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等产品的质量问题较为突出,有的消费者使用一年多次维修,有的使用不到一年又发生同样的问题,给消费者正常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二)日用百货。受理的有关质量问题的投诉135件,占投诉总数的29.1%,主要问题反映是厂家对商品 “三包”时间短,免责条款较偏向经营者,但仍有经营者不能落实好,如该退的不退该换的不换,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更大的损失。
(三)超市结算差错,投诉较为突出。受理投诉有16件,主要问题集中在结算软件出错、调价商品结算不调价,同样商品调价个与件(吊)不同价,特别是安全隐患突出。
(四)商品房屋合同违约,投诉较为突出。受理投诉6件,主要集中在商品房屋合同违约、合同条款标的物不明确、合同违约责任不明确等问题,特别是目前商品房价格高于合同签订价格,房地产公司愿意按合同条款约赔偿,由于房价升值对消费者损失较大,现象相当突出。
(五)保险行业,储蓄险、车辆险、医疗险理赔难,受理投诉7件,主要存在问题,理赔条款不明确,保险公司理赔时对条款解释不能提供依据,而且还存在“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起车辆险理赔违约,胡先生所保险种含有盗保内容,属某公司理赔范围,保险公司长时间不予理赔,经我会多次调解,-次性理赔给郑先生151360元。
针对这些比较突出的问题,我们的方法是集中力量、专人负责、依法调解,使大部分投诉都能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