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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盘广告做成“通缉令” 村民收信当场晕倒 | |||||
| 收信人状告房产商 | |||||
作者:宇杰|整理 信息来源:大河网 更新时间:2008-7-16 14:2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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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河网7月16日报道 ■ 事件 老太太接到“通缉令”当场吓晕 今年5月29日,在开封市尉氏县朱曲镇黄鸿村三组,60多岁的屈女士和老伴老黄正在收拾家务,发现门缝里塞进来一封“信”。 屈女士看到“信”正面写着儿子黄明华(化名)的名字,左下角显示有“悬赏通缉令”五个大字。没等老伴过来,屈女士就晕倒在地上。老黄一看,也捂住头,蹲在地上,念叨着儿子出事了。 在郑州某物流公司打工的黄明华接到老家的电话后,立即往回赶,进村后他发现村民都在指着他议论。 ■ 原来 进门后,黄明华看到二老呆坐着,手里拿着“通缉令”。他打开信封,里面其实是郑州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广告。上面写着“悬赏通缉”,左右两侧分别有3个人头素描,“很像通缉犯”。 ■ 状告 儿子告房地产公司侵犯名誉权 黄明华认为,郑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他同意的情况下,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得其家庭住址并向其寄发信件,侵犯了他的隐私权。“通缉令”是由国家公安部门专门针对在逃的犯罪分子、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抓捕行为,而该公司违法对其发布“通缉令”,导致他的同村村民和同事均认为其是犯罪分子,给他及其家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和损害。 昨日,黄明华将该房地产公司告到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要求该房地产公司公开向其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0000元。 黄明华的代理律师布安山说,房地产公司可能是购买了一大堆潜在客户的信息,其中就包括黄明华。 昨日,记者联系被告的房地产公司,未得到他们的答复。但昨日,管城区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河南商报) (本文来源:大河网 作者:张毅力 王红伟 张少春 梁刚 毛秀芹 闫善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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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录入:宇杰 责任编辑:mbyj5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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