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5日,蒋瑶琪与妻子回国,同国内漳州的亲友一行八人委托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大自然旅行社前往武夷山市旅游,于旅程最后一日,(2007年11月26日)上午被导游刘云辉带至武夷山市苏闽步行街一所谓水晶博物馆的“华丰(峰)商场”购买翡翠玉器,在该商场购买翡翠玉器共6件,总计支付现金(美元2800元和人民币2400元)。回到美国后发现上当受骗,所购玉器均为伪劣产品,便于2007年12月向中国国家旅游局、中央侨办等单位投诉。
2008年3月武夷山市消委会接到国家旅游局转来的美籍华人蒋瑶琪先生投诉武夷山市某商场销售玉石珠链以次充好的投诉后,武夷山市工商局新任局长李标进指示:这是一起关系到双世遗城市武夷山的国际形象的投诉,各有关部门要抓紧时间调查取证,给海外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市消委会和景区工商所工作人员立即对此案展开调查,执法人员与蒋先生在国内的亲友取得了联系,详细了解了有关情况,并深入接待蒋先生一行的旅行社和商场开展调查取证。通过调查发现,蒋瑶琪夫妇购买的玉石珠链、手镯经福建省金银珠宝首饰检测中心鉴定都是经过人工染色、漂白、或者填充处理的,也就是所谓的B货,与当事人销售这些商品时所宣传的产品品质不同。当事人(武夷山市某商场的老板肖某)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在取得确凿证据后,执法人员责令肖某退还2800元美金和2400元人民币货款并向蒋先生作出相应赔偿3000元,武夷山市工商局并依法对当事人肖某的违法行为作出了吊销营业执照和罚款6.0067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于武夷山市工商局和消委会及时、公正的处理结果,远在大洋彼岸的蒋瑶琪夫妇在感谢的同时更增添了一份感动,他在给武夷山市工商局和消委会的感谢信中这样写道:“相信有了贵局的公正执法、为民维权,武夷山市的旅游城市形象必将更加完美,旅游与商业必将更加繁荣。”我们坚信,在武夷山市工商局和消委会及各有关部门的大力监管之下,武夷山不仅仅是人文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也必将成为文明与诚信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