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开发商擅自改变设计规划,消费者投诉获赔
松溪县消费者何某于2007年1月19日在武夷山市星月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一间店,当时按合同约定面积是60多平方米,售价39万多元,与房地产开发商签定购房合同并缴付了全部房款。同年10月份房地产开发商通知消费者收房,当消费者赶到武夷山时,开发商告知消费者店面的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多10几个平方,要求消费者补交房款,后消费者经了解扩大面积是因为开发商改变设计方案造成的,消费者认为不合理多次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仍协商不成,于2008年3月14日向消委会投诉,要求开发商恢复原样,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消委会工作人员投到投诉立即与开发商取得联系,对其开发的小区的手续进行审理,发现该开发商确有违规行为,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改变设计方案,同时也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告知消费者,经消委会工作人员的多次调解,开发商同意恢复原设计方案,于2008年4月12日恢复原样,并赔偿给消费者10000元的违约金,消费者非常满意,对消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十分的感谢。 |
||
| 按日期查看信息 | ||||||||||||||||||
|
|
||||||||||||||||||
| 推荐信息 | ||||||||||||||||||
|
||||||||||||||||||
| 按地区查看信息 | ||||||||||||||||||
|
||||||||||||||||||
| 点击排行 | ||||||||||||||||||
|
||||||||||||||||||
| 股市行情 | ||||||||||||||||||
| 数据统计 | 更多 | |||||||||||||||||
|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免责声明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信息发布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