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质检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和省市关于开展乳制品等生产企业专项清查的有关要求,确保我市的食品安全,保障人身健康安全,建瓯质监局及时组织专项清查组,对全市所有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的清查。
一是提高责任意识。组织召开全市食品加工企业负责人会议,传达 9月14日 质检总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和目前发现的22家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的有关情况。同时对企业主进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明确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并向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发放“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书”,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组织生产中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与企业签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提高企业主自身的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及时部署任务。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值班制度,全体人员24小时开机待命,进入紧急状态;制定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带队领导负总责、具体抓,股长组织具体实施,采取分组分片分企业包干的形式,层层落实监管责任,推动这次特殊时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是加强监管力度。结合上级通知要求,加强生产加工食品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围绕“三个环节、四本台账、五项制度”的要求,对辖区内所有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超市、商场和奶制品批发店进行了全面彻底清查。特别是对饮用水、肉制品、炒货食品、酒和糖等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突出查原辅材料仓库、生产车间,看是否有使用非食用原料或回收食品进行加工;查原辅料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及添加剂使用记录,看产品销售流向、原辅料来源和是否超范围或超量食品添加剂;查原辅料进厂、产品出厂的检验记录,看企业是否严把产品出厂检验关。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0多人次,检查50多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发现质检总局公布的不合格批次范围内的3000多箱生产日期2008.09.01和2008.08.01的蒙牛高钙低脂液态奶,并已对该批次的液态奶就地封存,待有关情况核实上报后,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