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医疗机构不尽职做孕妇健康检查赔偿案 | |||||
作者:宇杰|整理|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7-10-20 17:13:45 ![]() |
|||||
|
(九)医疗机构不尽职做孕妇健康检查赔偿案 案情简介:浦城县孕妇黄某在怀孕期间到浦城县某两家卫生机构做胎儿健康检查,均未发现胎儿发育不正常。2006年3月14日,黄某分娩出一女婴是无左下肢的残疾女婴,造成了家庭负担和社会负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第十八条、第四十一条及《母婴保健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等有关规定,要求某卫生院赔偿经济损失。经县消保委依法数次调解协议:某卫生院一次性补偿黄某人民币5000元,双方和解。本案另一个被诉医院,因不同意调解,我会支持消费者向县法院起诉。10月底县法院一审判决消费者黄某胜诉,被诉方不服,上诉南平市中级法院;12月5日二审判决还是消费者黄某胜诉,某医院赔偿消费者黄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0元,退还黄某医0疗等费用2780元,并承担所有诉讼费。 |
|||||
| 信息录入:mbyj520 责任编辑:mbyj520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信息 | ||
| 5种医疗广告违规发布 太平洋寿险拒绝理赔医疗费案 牙科治疗纠纷案 医院销售过期药品案 医疗纠纷退赔案 未成年人在溜冰场摔伤赔偿费 啤酒人身伤害赔偿案 旅客摔伤赔偿案 超市护栏挫伤儿童赔偿案 美容损害案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免责声明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信息发布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