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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瓯市消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烟花灼伤小孩眼球纠纷 | |||||
作者:郭荣敏、郑凌伟 信息来源:建瓯市消委会 更新时间:2008-5-29 14:44: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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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建瓯市消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烟花灼伤小孩眼球纠纷,受伤小孩获得1.2万元的治疗费用资助。 2月24日,一位满脸忧伤的中年人到市消委会要求投诉某烟花表演承办单位。据当事人龙先生称,21日,他们一家三口到体育馆附近观看大型烟花表演。当大家仰着头观看烟花时,他14岁的儿子忽然捂住左眼不住喊疼,说烟花掉到眼睛里了。夫妻俩赶忙把儿子送入医院,却被告知小孩的左眼球被异物炸伤,出现继发性青光眼,视力也从1.2降低到0.6。于是伤心无奈之下,他只好向消委会求助希望获得承办单位的赔偿。调解人员向龙先生详细地了解事故情况并请来承办单位负责人进行调解。可是由于事发当时有不少单位和个人在燃放烟花,并无确凿证据证明灼伤小孩的烟花是承办单位燃放的,承办单位并不认可赔偿。调解工作一度陷入胶着。调解人员并不气馁,一方面细心安慰小孩家属,另一方面主动与承办单位负责人沟通。 经过调解人员三个月的持续不断努力,5月15日,承办单位终于与龙先生达成协议,由承办单位一次性资助龙先生治疗费用1.2万。双方对此没有争议,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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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录入:joxwh 责任编辑:mbyj5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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