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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先生车辆被盗获理赔151360元 | |||||
作者:陈学达 信息来源:延平区消委会 更新时间:2008-5-5 8:44: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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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4日,家住延平区樟湖镇胡先生来我会投诉,反应其于2007年12月10日,将2007年3月购买的北京现代(轻型客车)1辆,停放在南平市三元二路,安顺租赁公司门口被盗,事发后向公安交警、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报告、盗车者也被公安部门抓获,但是车子被卖到广东方向无法找到购车者,本人曾多次找某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事宜,但是某保险公司迟迟不予答复-拖再拖,故请求区消委会帮助协调解决。 接到投诉后,我会立即通知投诉方、被诉方进行调查调解,在调查中发现:-是胡先生反映问题属实,各种证据齐全,而且盗车者已被抓获;二是胡先生所保险种含有盗保内容,属某保险公司理赔范围。经调解由南平市某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条款规定,-次性理赔给郑先生1513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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