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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稻种子含杂超标案 | |||||
作者:宇杰|整理|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7-10-20 17:18: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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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水稻种子含杂超标案 案件简介:2006年2月,光泽县水稻种子经营户邹小英等4人购进福建省六三种业有限公司培育的“特优73”水稻种子3534公斤,批发给光泽县1115户农民种植,种植面积达4000余亩。今年8月,农民发现有的水稻已经结穗、有的正在灌浆,有的还没有开始杨花。将会出现减产减收问题,即向光泽县消委会投诉。 经调查,确认是“特优73”水稻种子在培育中 “亲粉把关不严、串粉部分种子发生变异”所致。由于种子纯度不够,有大量的变异种子掺杂在里面,栽种后水稻出现高矮不一、长势不齐,变异的种子出现早抽穗、早熟现象,每百株含杂超过国家标准的4%。光泽县消委会认为提供种子的公司和经销商应承担减产、减收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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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录入:mbyj520 责任编辑:mbyj5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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