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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泥缺斤短两消费者获赔案 | |||||
作者:宇杰|整理|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7-10-20 17:58: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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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水泥缺斤短两消费者获赔案 案件简介:2006年10月13日上午,武夷山市溪洲村两位农民向武夷山消委会投诉称投,他们购买的江西某厂生产的鹅湖山牌水泥,存在短斤少两的现象,一袋标明50公斤的水泥,实际重量只有43-45公斤,水泥的实际重量与外包装严重不符,经营者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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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录入:mbyj520 责任编辑:mbyj5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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