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农民购买种子要慎重 | |||||
| 南平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警示3号 | |||||
作者:宇杰|整理 信息来源:南平市消委会 更新时间:2008-2-22 23:08:09 ![]() |
|||||
|
种子问题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农业生产关系到国计民生。近期南平市各级消委会受理解决了多起重大种子投诉。其涉及人数多,集体投诉的农民均在50多户以上;其涉及面广,种植面积均在70-150亩间,种子投诉的主要问题有出苗率低、果实变异、提供的种子不适合当地环境、经销商的承诺与实际效果相差太大等。 探其原因,农民在购买和使用种子时容易疏忽一些问题:一是不注意商家有无经营证照,也就是说有无经营的主体资格。二是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或贪图价格的一时便宜。三是购买了无包装标识、无说明书、无合格证的产品。四是未经试种,盲目引进外地的品种。五是未严格按照技术规定,任意种植和培育。 为维护农村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南平市消委会特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农民在购买种子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到正规的种子经销店购买良种,无经营资格的商贩不要轻信。 2、购买种子时要注意包装标识,不要购买无产地厂名、无中文标识、涂改标准的产品。 3、要检查种子的合格证书,并抽查包装内的种子是否内外一致,有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失效变质。 4、详细阅读说明书,看是否适合当地环境、气候,是否便于操作使用。 5、索要相关票据,特别是保存好发票;遇到大宗买卖,双方还要签定购销合同。 6、种子不要一次性使用完毕,留有一点作为凭据,为将来出现问题便于检验。 7、培育种植时,碰到技术困难,应到有关技术部门咨询。各县都有农业热线:969155 |
|||||
| 信息录入:宇杰 责任编辑:mbyj520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信息 | ||
| 网上购物须谨慎 农产品价格上涨 别怪到农民头 冬瓜种子不纯赔偿案 水稻种子含杂超标案 菜籽“水土不服” 农民获赔案 稻种培育生产失败 农民获赔案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免责声明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信息发布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