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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购物要当心 | |||||
| 南平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警示5号 | |||||
作者:宇杰|整理 信息来源:南平市消委会 更新时间:2008-3-1 23:14: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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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旅游,成为国人休闲的时尚,出外购物倘若没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戒备,旅行的愉快心情就被无限的烦恼所替代。 卢某参加南平市某旅行社组织的北京五日游。该社要求其与同批报名的2人到北京凤凰旅行社自行拼团。在游览中,导游将他们带来北京锦鑫珠宝城(与南平某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没有这项内容)。店负责人在吹嘘个人显赫身世之后,以照顾老乡为幌,将标价3万多元、2万多元的A货"缅甸翡翠玉镯"及18K白金钻戒以800元、500元价格销售。卢某回南平后经他人鉴定,才知道所谓A货"缅甸翡翠玉镯"只是C货,属普通玉器,仅值百元;白金钻戒是价值仅30元的装饰品……。南平市某旅行社以是北京有问题为理由,拒绝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只能从中帮助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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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录入:宇杰 责任编辑:mbyj5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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