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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先生开瓶裂颈伤手获500元补偿 | |||||
作者:陈学达 信息来源:延平区消委会 更新时间:2008-3-26 9:35: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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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5日,家住南平市八一路653号302室郑先生来我会投诉,反映其于2008年3月14日晚上6时左右,使用起瓶器打开张裕干红葡萄酒时,在开瓶过程中突然瓶颈开裂,割伤郑先生左手食指,上医院缝了4针,要求某超市予以赔偿药费、误工费等。 接到投诉后,我会立即通知投诉方、被诉方、厂家代表进行调查调解,在调查中发现:一是郑先生使用的起瓶器属正规合格产品;二是郑先生开瓶子操作方法得当。经调解由烟台某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驻南平办事处一次性补偿郑先生500元。 根据上述情况,延平区消委会向广大消费者警示如下: 1、开干红葡萄酒时,起瓶器要对准瓶塞,避免因瓶器镙针偏离瓶塞挤压迫到瓶颈内壁导致瓶颈破裂。 2、用起瓶器打开干红葡萄酒或类似用软塞封瓶口的其他酒,开瓶时最好双手戴上手套,可以有效避免因瓶颈破裂或瓶子爆炸伤人。
南平市延平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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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录入:CXD8866 责任编辑:CXD88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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