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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云工商所加大“8小时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 |||||
作者:cxd 信息来源:延平区消委会 更新时间:2007-10-12 10:15: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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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加切实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好农村商品市场专项整治“百日大会战”,紫云工商所根据辖区农贸市场、超市、学校、娱乐场所、餐饮等存在着“8小时外”监管盲点多的特点,制定了《关于加强“8小时外”辖区超市等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监管的巡查制度》,所里确定了“8小时外”开展巡查监管的巡查人员、重点部位、重点内容、巡查时间和巡查工作要求,并根据各经营主体行业的经营特点,进行了“8小时外”早晚巡查监管工作安排,通过一段时间巡查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利用早晨时间(6:00-8:00)对校园周边环境给予净化,取缔二家无照经营小吃店,纠正一户诱导未成年学生购买文具用品进行抽奖赌博的经营行为; 二是加大农贸市场、钟点市场的巡查监管力度,认真开展市场索证索票的检查,对梅园市场一户经营冷冻食品未审查贴标的商品责令下柜退市,对早晨农贸市场的汤鸡鸭存在未经检验检疫上市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向区局职能股提交建议件。 三是加大晚上(7:00-10:00)对超市的监管巡查,针对一段时期有消费者反映有些超市在早晚销售一些劣质或过期商品等问题,紫云工商所加大对生鲜超市早晚的监管,主要是检查生鲜超市检测室日常检测情况、预包装食品上柜经营情况、索证索票情况、消委会推荐专柜情况,以及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在巡查过程中对个别超市销售预包装食品缺生产日期、保质期给予行政指导,对销售少量过期酱菜发出轻微违法行为告诫书,对一些保质期时间较短而且应当在一定温度下贮存的商品存在的缺陷给予纠正。 紫云工商所“8小时外”巡查监管,开展时间不长,但得到了广大消费者、学生家长和市场(超市)业主认可,消费者反映工商部门加大“8小时外”的监管是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负责任,超市业主反映工商部门的工作延伸体现了服务和监管到位,我们认为这种工作的偿代是广大消费者的需要和工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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