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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光泽县物价局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为首要任务,围绕民生民心,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整顿市场价格秩序,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价格调控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对我县部分重要商品实行调价备案;严格把握属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权限范围内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整力度和节奏,充分考虑其对价格总水平的影响,防止出现轮番涨价;执行各项促进生产、保障供给的价格措施;继续落实好对主要农副产品运输过程的收费减免政策,畅通重要农副产品的绿色通道。
二、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将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较大、供不应求、价格波动较大、或列入价格改革的重要商品纳入监测范围;加大对重要商品的监测频率,扩大重要商品批发市场的监测网点,特别是加强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人民群众生活必须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企业”生产经营的商品价格变动进行监测,注意价格苗头性、趋向性变化的监测,及时报告异动预警信息,加强价格形势和重要商品价格动态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为政府调控市场服务。
三、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在发生价格异常波动苗头时,立即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和巡查,密切关注粮食、食用油、肉禽蛋奶、成品油、液化气、化肥等重要生活和生产必须品市场价格动态,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非法牟取暴利,以及不按规定履行调价备案等违反有关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按照国务院2008年1月13日公布修改后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严厉查处。
四、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教育收费,重点检查义务教育免费政策、高中“三限”政策、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政策执行情况;医药价格检查,重点检查卫生防疫部门、医疗单位对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房地产价格重点检查“一房一标价”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房地产中介收费情况;资源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落实差别电价、排污费等到促进节能环保价格政策落实情况;涉企收费,重点检查建设、技术监督和各类协会、中介组织向企业收费的情况;涉农收费,重点检查化肥、农药、饲料、农业用电用水等农资销售价格,稻谷等农产品收购价格,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农村医疗等涉农收费;对电信、邮政等垄断行业的价格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价格欺诈及改变计费方式变相涨价等行为。
五、加强教育引导。加强价格政策宣传和企业诚信建设,及时发布政府有关政策和价格信息,引导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自觉承担社会责任,遵循公平、公开、合法、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价格上涨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稳定社会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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