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延平区 | 顺昌 | 邵武 | 光泽 | 武夷山 | 建阳 | 建瓯 | 政和 | 松溪 | 浦城 | 武夷消费网 武夷人自己的网站
武夷消费网首页
| 消费资讯 | 消费投诉 | 消费指导 | 便民服务 | 都市影院 | 武夷风采 | 下载中心 | 留言咨询 |
2008年年主题解读            【字体:
2008年年主题解读
作者:栋榛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4-2 9:29:59    

中国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公布2008年年主题为“消费与责任”。其涵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企业、政府、消费者,在消费中有着不同的责任。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的10项义务和有关社会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要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权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进一步加大市场的监管力度,完善有关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新闻媒体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支重要力量,应充分发挥消费维权舆论监督的责任。

确定“消费与责任”为年主题,并开展好各项年主题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消费信心,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有利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同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开展好年主题活动,能更好地督促和推动社会有关方面,进一步认真履行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共同营造健康的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发展。

信息录入:gzxwh    责任编辑:mbyj520 
  • 上一篇信息:

  • 下一篇信息: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