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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5日下午,延平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延平区联通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了延平区消委会2008年工作会议。会议由延平区消委会常务副会长陈清主持,市消委会副会长庄春宝和秘书长李先圣、区消委会会长熊时雄等出席了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一是由常务副会长陈清同志宣布“关于调整部分副会长、常委、委员的通知”;二是由侯平副会长传达市消委会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延平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建立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通知及关于成立“南平市延平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三是邀请原延平区司法局副局长王为光,授课讲解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详细讲解了人民调解的特点、任务、方针调解员具备的条件,以及调解不成功怎么办、纠纷出现反复怎么办、如何制作调解文书、如何防止矛盾激化出现民转刑案件等,使于会者深受教育,对区消委会及各分会日后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四是陈学达秘书长作区消委会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意见;最后区消委会会长熊时雄和市消委会副会长庄春宝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他们肯定了区消委会在2007年度工作成绩,并提出了四点建议:1、抓紧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机构;2、市、区消委会要密切配合,回访手机协会和保险行业;3、加大力度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4、重点抓好农村、乡镇、社区、学校的消费指导宣传调解工作。
南平市延平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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